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經研究,現就擬征收土地發布預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洛陽市偃師區槐新街道、山化鎮范圍內,涉及北關社區、東屯村和湯泉村等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二、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實施交通運輸用地建設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第二項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一)開展土地現狀調查。洛陽市偃師區人民政府將組織洛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偃師分局、槐新街道辦事處、山化鎮人民政府,對擬征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開展調查,調查結果應當由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予以確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予以配合。
(二)開展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根據《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土地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試行)的通知》(豫自然資發〔2023〕66號)要求,洛陽市偃師區人民政府將同步組織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四、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公告時間: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1日。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