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或建議 | 偃師市城關鎮窯頭安置一期十五組小區,物業經理王東京,劉孝軍違規收取一千元衛生垃圾處理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物業僅有權按照物業服務合同要求業主支付物業管理費,無權另行要求業主支付例如裝修垃圾處理費、排污費、電梯費、綠化維護費、公共區域水電費等,這些費用都包括在物業管理費范圍內,窯頭十五社區有集體門市房,每年收益百萬,但是物業還讓居民一戶出一千元裝修垃圾衛生處理費。2,物業還收取居民高價電費,水費,偃師居民生活用電一度0.56元,但是這小區卻遠高于偃師居民生活用電費,3,小區電梯間,樓梯間的燈都是壞的。嚴重影響居民安全 | ||
留言時間 | 2021-02-01 | ||
回復內容 | 關于網民反映窯頭社區安置房一期物業管理等 相關問題的答復
網友您好,經調查,關于電費問題:由于安置房沒有進行驗收,安置房入住時使用電價是按照工程用電收取,每度電價0.8元,加上損耗物業管理人員按照1元/度收取。2020年11月份經窯頭社區與供電部門協調,將安置房用電調劑為民用電價,加上損耗現在每度電價0.6元/度。 關于水費問題:窯頭社區居民用水價3元/噸,因安置房一期跑、冒、滴漏現象嚴重,所以6層以下多收0.3元為損耗,6層以上多收0.6元/噸,是平均損耗加上二次供水。 下一步,槐新街道辦將督促協助窯頭社區將現在物業賬目查清,進行公布,拿出切實可行的物業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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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復單位 | 槐新街道辦 | ||
答復時間 | 2021-2-2 12: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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