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
豫 0381 環罰決字〔2025〕107 號?
? ? 洛陽佑鑫塑業有限公司(原洛陽市偃師區岳灘鎮林峰摩托車配件廠)?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307MAEKWC7Y08?
? ? 地址:河南省洛陽市偃師區岳灘鎮 310 國道西王莊村 11 ?組?
? ? 法定代表人:魏林可?
? ?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 ? 接群眾投訴舉報,我局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為:你單位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洛陽市偃師區岳灘鎮王莊村開工建設的塑料制品生產項目,依法應當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但你單位在未報批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
? ? 以上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證據一:現場檢查(勘驗)筆錄 1 份;現場勘察示意圖 1 ?張;企業投資清單 1 份;廠房租賃協議 1 份;證明我局對你單位現場執法檢查情況;
? ? 證據二:你單位違法現場照片 8 張;證明你單位違法事實;?
? ? 證據三:調查詢問筆錄 1 份;土地證明照片 2 張;證明我局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詢問,并調查環境違法的事實以及基本情況;?
? ? 證據四:你單位變更前營業執照(洛陽市偃師區岳灘鎮林峰摩托車配件廠)照片 1 張;變更后營業執照(洛陽佑鑫塑業有限公司)照片 1 張;營業執照變更情況說明 1 份;經營者身份證照片 1 張;授權委托書 1 份;被授權人身份證照片 1 張;證明你單位負責人接受本機關調查。
? ?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2025 ?年 6 月 6 日,我局對你單位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豫 0381 環責改字〔2025〕108 號),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建設,并依法報批環評文件。
? ? ? ? 2025 年 6 月 16 日,根據責改要求,我局對你單位違法行為整改情況進行復查,你單位已與第三方公司簽訂環評手續辦理合同,目前環評手續正在辦理中,違法行為已糾正。
? ? ? ? 2025 年 6 月 18 日,我局向你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 0381 環罰告字〔2025〕167 號),告知擬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內容以及你單位依法享有的申請陳述申辯的權利。?
? ? 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
? ?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 ? 你單位的未依法報批環評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的規定。?
?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的規定,結合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參照《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你單位的違法行為屬于建設項目管理類(序號 1),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
? ? 根據《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建設項目管理類(序號 1)判定標準及裁量等級套入公式進行計算:?
? ? ? ? ?X:處罰金額;
? ? ? ? M:法定處罰金額上限: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的百分之五(7.5 ?萬元);
? ? ? ? N:法定處罰金額下限: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的百分之一(1.5 ?萬元);?
? ? ? ? A:項目建設情況:主體工程已建成但尚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裁量等級:3; n:其余裁量因素個數:5;
? ? ? ? B1:項目應報批的環評文件類別:報告表,裁量等級:1;?
? ? ? ? B2:項目建設地點:符合環境功能區劃,裁量等級:1;?
? ? ? ? B3:違法行為持續時間:1 個月以上 3 個月以下,裁量等 級:2;
? ? ? ? B4:超過限期改正時間:限期改正,裁量等級:1;?
? ? ? ? B5:是否配合執法檢查:配合檢查,裁量等級:1;?
? ? 代入公式:X= 15000 + ( 75000 - 15000 ) x [ ( 3 / 5 )2+ ( 12 + 1 2 + 22 + 12 + 12 ) / ( 52 x 5 ) ] x 50%,最終裁量金額:27720 元。?
? ? 經研究,我局對你單位未依法報批環評文件,擅自開工建設案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決定:給予罰款貳萬柒仟柒佰貳拾元整的行政處罰(小寫 27720 元)。
? ?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 15 日內將罰款繳至銀行;?
? ? 銀 行:農商銀行偃師營業部 ;
? ? 戶 名:洛陽市偃師區財政局財政專戶;
? ? 賬 號:00000005583396678012。
? ?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洛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鄭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