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民辦非企業單位印章管理規定》、《社會團體印章管理規定》要求,注銷或更新印章時舊印章要上交公安機關統一進行銷毀,并在河南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注銷。為全面加強社會組織印章規范管理,確保廢舊印章不遺失、不外流,維護良好的社會市場秩序,區民政局決定對現存已收繳的廢舊社會組織印章集中銷毀,廢舊印章52枚、涉及單位28個(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偃師區民政局集中銷毀廢舊社會組織印章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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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偃師區民政局????????
2025年5月30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