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領域第1部法律,歷經2次修訂5次修正
2024年11月8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三十五號主席令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1年6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第一次修訂 ?根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根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第五次修正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二次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