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或建議 | 我是偃師市一家正在籌備的新酒店的普通員工,10月份入職參加前期培訓。入職時酒店培訓協議約定的每月發放工資的時間為下個月的10號,后因員工流失率高,老板將每月發放工資的時間往后推遲了十天,為下月的20號。2016年12月20號,應該發放11月份的工資,但至今仍未發放。打電話詢問酒店財務,被告知發放工資的時間又推遲了20天,要到2017年1月10日。不知道酒店的做法是否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我們一家幾口人靠著微薄的工資生活,希望政府能給我們一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途徑。 | ||
留言時間 | 2016-12-21 | ||
回復內容 | 關于網友反映工資問題的答復
網友您好,因您未留有效聯系方式,未能聯系您了解具體情況。關于您反映的問題,建議您直接到偃師市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立案,聯系電話:0379——67786033
2016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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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復單位 | 市政府辦公室 | ||
答復時間 | 20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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