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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本地戶籍16—男60歲人員、女50歲人員,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失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含港澳臺勞動者),均可在常住地、戶籍地、參保地、就業地進行失業登記。填寫《失業人員登記表》,提供個人基本信息和失業原因,并由本人對填寫信息真實性做出書面承諾,也可通過線上渠道統一提交失業登記申請。
所需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戶口本復印件;
3.失業證明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辦理地點:各行政村黨群服務中心失業登記受理窗口
咨詢電話:0379—6759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