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科學技術局 洛陽市財政局 關于印發《洛陽市科技創新券實施辦法 (修訂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根據《河南省科技創新券實施細則 (試行)》(豫科〔2022〕182 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洛陽實際, 市科技局聯合市財政局對《洛陽市科技創新券實施辦法》(洛市科〔2024〕28 號)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洛陽市科技創新券實施辦法(修訂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向社會開放共 享,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增強創新活力,降低創新成本,根據《河南省科技創新券實施細則(試行)》(豫科〔2022〕 182 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洛陽科技創新工作實際,對《洛陽市 科技創新券實施辦法》(洛市科〔2024〕28 號)進行修訂。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科技創新券是指面向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團隊(以下簡稱“需求方”)無償發放, 用于支持其在洛陽市科技創新券服務平臺上向高校、科研院所、 企事業單位等服務機構以及中試基地、產業研究院等各類創新平臺在實施項目研發時,購買科研設施與儀器共享服務的一種電子憑證。?
第三條 科技創新券兌付資金來源為市級財政預算科技經費。其使用和管理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遵循誠實申請、公開普惠、公正透明、專款專用、據實列支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實施科技創新券管理工作。市科技局負責科技創新券的政策制定、組織實施、監督檢 查及研究確定科技創新券實施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市財政局負責科技創新券專項資金保障等工作。?
第五條 市科技局委托市科技創新促進和情報研究中心作為洛陽科技創新券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管理機構”),承擔洛陽市科技創新券審核、發放兌付等具體工作(洛陽市創新券申領 兌付系統入口:http://www.lykjdsc.cn/index/login.html?ty pe=1)。由管理機構作為科技創新券項目經費預算編制主體,管理機構從每年預算安排的“創新券實施經費”中解決工作中產生的專家評審費、會議費、資料費、差旅費等。
第六條 科技創新券采用電子券的形式發放,遵循先申用先兌付原則。
?第三章 科技創新券服務平臺?
第七條 科技創新券服務平臺的主要職能是整合各類科研設施與儀器資源的信息進行集中統一展示、管理和開展共享服務,開展科技創新券政策宣傳等。?
第八條 鼓勵有條件的社會力量建設科技創新券服務平臺。
科技創新券服務平臺應符合以下條件:
?1. 應具有本地化進行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共享服務的場地、設施、設備及相關專業人員和工作經驗;
?2. 擁有一定規模的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共享資源;
?3. 無不良誠信記錄。
第九條 符合第八條規定的科技創新券服務平臺向管理機構進行申請,經審核通過并在洛陽市科技局網站公示無異議的,認定為洛陽市科技創新券服務平臺。?
第四章 服務機構?
第十條 服務機構負責為科技創新券持有對象提供科研設施與儀器共享服務。
第十一條 服務機構需在洛陽市科技創新券服務平臺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經審核后注冊成為會員,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具備科研設施與儀器共享服務能力,有一定數量的專 職技術人員;?
(二)有明確的服務內容、服務規范、收費標準、聯系方式 等;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各類從事科技創新活動的主體,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中央和地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2. 擁有市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基地、產業研究院等創新平臺(載體)的企業;
3. 具有有效 CMA 或 CNAS 資質,能夠提供委托檢驗檢測服務 的檢測機構。?
第十二條 儀器設備共享服務收入視為技術服務收入或科研合同項目收入,由服務機構自主統籌使用。?
第十三條 服務機構可委托從事科研設施與儀器專業化管理與共享服務的中介機構,對外統一提供共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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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支持對象、范圍和標準
第十四條 支持對象。支持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 32 號)規定條件,通過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審核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 115 號)規定條件,在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系統取得有效編號的企業。
(三)入駐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科技產業社區、智慧島、星創天地等創新創業孵化載體, 由市級及以上領軍人才和核心成員組成的,具有合理專業結構、關聯性和互補性的創新創業團隊。
第十五條 支持范圍。科技創新券的支持范圍僅限于第十四條所支持對象通過創新券服務平臺購買服務機構提供的科研設施與儀器開展的科技創新活動。包括:研究開發、標準制定、檢 驗檢測、計算服務、中試服務等。按照法律法規或者強制性標準要求必須開展的強制檢測和法定檢測等非科技創新活動,不在支持范圍。
第十六條 支持標準。符合第十五條支持范圍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照經專家評審認定的實際發生共享服務費用最高 30%兌付,創新創業團隊按照經專家評審認定的實際發生共享服務費用最高 50%兌付,同一支持對象每年在其申領創新券限額內進行兌付,最高 10 萬元。同一需求方同一個項目在同一 年度內,不得同時享受省級和市級科技創新券政策。鼓勵需求方優先在河南省科研設施與儀器共享服務平臺申請服務。
?第六章 申請和兌付?
第十七條 科技創新券由需求方申請,程序如下: 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支持對象登錄洛陽市科技創新券申領兌付系統注冊,辦理科技創新券申請業務,按要求在線填報 《洛陽市科技創新券申請登記表》,經審核通過后,獲得最高 10 萬元科技創新券。
第十八條 科技創新券由管理機構按年度組織集中兌付。程序如下:
(一)項目服務完成后,由需求方在洛陽市科技創新券申領 兌付系統進行在線申報,并按申報要求在線提交相關材料,管理機構進行初審,審核時限原則上不超過 5 個工作日。 材料主要包括:兌付申請表、服務合同、銀行到款憑證、發票、有效記賬憑證、服務結果等證明材料。
(二)次年第一季度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組織管理、技術和財務專家召開評審會,對上年度兌付材料進行集中審核、現場質詢答疑、并根據需要實地考察。專家組經過綜合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明確兌付單位及金額,在洛陽市科學技術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 5 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后,出具《洛陽市科技創新券兌付確認書》,一式兩份,需求方、管理機構各一份。
(五)需求方持《洛陽市科技創新券兌付確認書》等相關材料到管理機構兌付科技創新券資金,同時提交與申請兌付時上傳電子證明材料一致的紙質證明材料。
第十九條 管理機構常年受理科技創新券申領業務,原則上每年度集中兌付一次,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兌付次數。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 科技創新券支持對象應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無不良誠信記錄。與開展服務的機構無任何隸屬、共建、產權紐帶等關聯關系。
第二十一條 服務機構通過科技創新券服務平臺與需求方對接完成后,在正常提供服務過程中,無特殊情況不得以各種理由推遲、中斷、終止服務。服務過程中發生糾紛的,由雙方按協議或合同協商解決。?
第二十二條 同一支持對象的同一項目已獲得市級財政科技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或變相重復申報(文件另有規定除外)。
第二十三條 對在科技創新券申請、兌付、績效評價等過程中通過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等違法違規手段,套取科技創新券資金的,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停撥財政資金,并納入誠信記錄,向社會公布。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科技創新券實行實名制管理,不得轉讓、贈送、 買賣等;不得重復使用。科技創新券按年度進行申報、發放和兌付。在申領周期內(自然年度)有效,未使用將自動作廢。
第二十五條 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建立投訴渠道,接受社會對洛陽市科技創新券工作的意見和監督。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洛陽市科技局負責解釋。本辦法實施過程中,根據全市科技工作需要,可適時對科技創新券的支持范圍及額度等進行調整。?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洛陽市科技創新券實施辦法》(洛市科〔2024〕 28 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