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
豫 0381 環罰決字〔2025〕9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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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嘉能塑膠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381MA44HC0111
地址:偃師市首陽山街道辦事處香峪村北(北環路路南)
法定代表人:姬智慧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接群眾有關首陽山街道香峪村環境投訴,我局執法人員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排查時,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你單位未按照環評要求對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1?次/年)開展自行監測。??
以上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證據一: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 ?份,現場勘察示意圖?1?張,現場檢查照片6 ?張,2022 年以來檢測報告6 張,環評手續有關證據 6 ?張,證明我局對你單位現場執法檢查情況;
證據二:調查詢問筆錄1 份,證明我局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詢問,并調查環境違法的事實以及基本情況;
證據三:你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證明你單位負責人接受本機關調查。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2025?年?5?月?23 ?日,我局對你單位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豫?0381?環責改字〔2025〕105號),責令你單位立即按照環評要求開展自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2025?年?5?月?27 ?日,根據責改要求,我局對你單位違法行為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你單位已按照環評要求簽訂檢測合同并開展自行監測。
2025 6?月 6 ?日,我局向你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0381?環罰告字〔2025〕148?號),告知擬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內容以及你單位依法享有的申請陳述申辯的權利。
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你單位的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氣和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違法行為違反了《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排放工業廢氣或者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開展自行監測。不具備監測能力的排污單位,應當委托有資質的監測機構進行監測。接受委托的監測機構,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監測數據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如實報送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開。監測數據保存的時間不得少于三年。”的規定。
依據《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項? “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排放工業廢氣或者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重點排污單位、使用每小時二十蒸噸以上燃煤鍋爐或者大氣污染物排放量與其相當的窯爐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大氣污染物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的規定,結合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參照《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你單位違法行為裁量如下:
X:處罰金額;
M:法定處罰金額上限:10 ?萬元;
N:法定處罰金額下限:2 ?萬元;
A:違法事實:未按規定開展自行監測的,裁量等級:3;
n:其余裁量因素個數:6;
B1:企業規模:微型企業,裁量等級:1;
B2?:廢氣類別:一般工業廢氣/含惡臭污染物的廢氣/醫療廢氣/實驗室廢氣,裁量等級:3;
B3:超過限期改正時間:限期改正,裁量等級:1;
B4:違法行為持續時間:1 ?年以上,裁量等級:5;
B5?:受處罰次數:兩年內未受到過同類處罰,裁量等級:1;
B6:是否配合執法檢查:配合調查,裁量等級:1;
代入公式:X= 20000 + (?100000 -?20000?)?x?[?(?3 /?5?)2??+?(?12+?32??+?12??+?52??+?12??+?12??) /?(?52??x?6 )?] x?50%=44533,最終裁量金額:44533。
經研究,我局對你單位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氣和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決定:
給予罰款肆萬肆仟伍佰叁拾叁元整的行政處罰。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銀行;
銀行:河南偃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戶名:洛陽市偃師區財政局財政專戶;
賬號:00000005583396678012。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洛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鄭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洛陽市老城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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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