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公告)
2025年第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洛陽市偃師區審計局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4月21日,對洛陽富安興建設有限公司2024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送達審計,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
洛陽富安興建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經濟性質為國有企業,注冊資金12600萬元,出資人分別為偃師市國有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持股94.05%)、侯洪義(持股5.95%)。經營范圍是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體育場地設施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等。公司內設辦公室、財務科、法規科、市場經營科、項目辦、安全科、工程科、預算科、物業科九個部門。經營模式及財務核算為獨立經營、自籌自支。2024年公司職工人數114人,其中:事業人員1人,職工72人,外聘人員11人,退休人員30人。
二、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洛陽富安興建設有限公司提供的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2024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本次審計也發現,該公司存在應繳未繳稅金及附加、會計核算錯誤等問題,應當加以糾正和改進。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應繳未繳稅金及附加874.81萬元
截至2025年4月,該公司建設的高龍鎮食品公司住宅樓、德福福園等6個項目未按合同進度確認收入10581.83萬元,導致應繳未繳增值稅781.08萬元、應繳未繳城建稅及附加93.73萬元。
(二)會計核算錯誤,少計成本81172.96元
該公司2024年收農網項目勞務普票80000元、國網電費專票1172.96元,記賬錯誤將借貸雙方均記為預付賬款,合計少計成本81172.96元。
(三)內部控制制度缺失,支出未經審批
1.大額項目支出8863363.80元未經審批
該公司2024年支付漳州項目、首陽壹號等工程款共5筆合計金額8863363.80元,無領導審批,僅附銀行回單。
2.管理費用支出32000元未經審批
該公司2024年支付大米、食用油、面粉32000元,報銷審批單僅經手人簽字,未經領導簽字審批。
3.管理費用支出不合規22830元
該公司2024年支付蛋糕款、職工福利用品款、中秋月餅款共8筆合計金額22830元,無發票,無支出審批,僅附銀行回單。
(四)未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
該公司2024年度應收賬款賬戶年末余額19282105.19元,其中賬齡3年以上合計18981425.75元;其他應收款賬戶年末余額114560153.61元,其中賬齡3年以上合計4279251.43元。上述兩項應收款均未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
(五)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未分項目核算
審計調查發現,該公司2024年度共實施41個項目,均未按項目分別核算收入、成本。
(六)記賬不及時
1.該公司2024年10月補記逾期商業承兌匯票11張,合計金額3633822.74元,票據為2020年至2022年期間發生,均未在收到時及時登記入賬。
2.該公司2024年11月補記付農網項目工資20894726.33元,該金額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賬戶2024年1月至11月累計未及時記賬產生的差額。
(七)財務制度缺失
截至2025年4月,該公司未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存在財務風險。
(八)未落實“三重一大”會議制度
2024年,該公司未落實“三重一大”會議制度,大額資金支出未經會議集體研究決定,無完整會議記錄。
四、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洛陽市偃師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要求洛陽富安興建設有限公司限期進行整改,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洛陽市偃師區審計局并及時對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