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區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切實維護乘客、運輸 企業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偃師區交通運輸局經研究決定,自 5月22日起至6月20日,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營運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非法營運”是指未取得道路運輸相關經營許可或者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許可證從事班線客 運、包車(旅游)客運、巡游出租車、網絡預約出租車等非法營運行為。
二 、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一)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二)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 失效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三、依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一)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二)起訖點均不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三)使用未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四)使用失效、偽造、變 造、被注銷等無效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
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一)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客運班線運輸經營的車輛;(二)包車(旅游)客運車沒有取得相 應的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車輛。
五、從事非法營運,妨礙執法人員依法開展執法活動或者威 脅、恐嚇、故意傷害執法人員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 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巡游出租汽車運營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權拒絕支付費用:(一)駕駛員不按照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或者計程計價設備發生故障時繼續運營的;(二)駕駛員不按照規定向乘客出具相應車費票據的;(三)駕駛員因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接受處理,不能將乘客及時送達目的地的。
七、嚴禁社會車輛在全區范圍內利用公眾號、微信群等形式 以“拼車”、“順風車”為名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包車客運或在汽車站、火車站及周邊以任何形式攬客、拉客擾亂客運秩序從事非法營運 。
八 、希望廣大市民自覺抵制非法營運車輛、不坐非法營運車輛、舉報非法營運車輛,積極配合執法部門打擊非法營運車輛, 共同維護我區道路旅客運輸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九 、投訴舉報電話:0379-67777636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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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師區交通運輸局????????
2025年5月22日????????